折旧方法速查表
一页纸,可直接打印(Ctrl/⌘ + P)。对应第 5 章。条款号均指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——固定资产》和《第 6 号——无形资产》。
一、核心一句话
折旧 / 摊销 = 把已经付出的成本,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为各期费用。它是非现金费用:钱在买入时已经付出,现金流量表(间接法)要加回。应计折旧额 = 原价 − 预计净残值(第十四条)。
二、四种方法的公式(准则第十七条列出的方法)
| 方法 | 公式 | 特点 |
| 年限平均法 | 年折旧额 = (原价 − 净残值)÷ 使用年限 | 每年相同,最简单 |
| 工作量法 |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= (原价 − 净残值)÷ 预计总工作量;本期折旧 = 单位折旧额 × 本期工作量 | 用得多折得多(里程、小时、产量) |
| 双倍余额递减法 | 年折旧率 = 2 ÷ 使用年限;折旧额 = 期初账面净值 × 年折旧率;最后两年把(净值 − 净残值)平均分摊 | 加速折旧;前几年计算时不扣净残值 |
| 年数总和法 | 折旧额 =(原价 − 净残值)×(剩余年限 ÷ 年数总和);5 年的年数总和 = 15 | 加速折旧;递减但按直线比例 |
准则正文只列出方法名称并要求“反映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”;后两种方法的具体公式是会计教材与实务的通行做法。
三、同一台设备算一遍
原价 105,净残值 5,使用 5 年,应计折旧额 100。工作量法假设总工作量 100,000 小时,各年依次 15,000 / 25,000 / 30,000 / 20,000 / 10,000 小时。
| 年 | 年限平均 | 双倍余额递减 | 年数总和 | 工作量 |
| 1 | 20.00 | 42.00 | 33.33 | 15.00 |
| 2 | 20.00 | 25.20 | 26.67 | 25.00 |
| 3 | 20.00 | 15.12 | 20.00 | 30.00 |
| 4 | 20.00 | 8.84 | 13.33 | 20.00 |
| 5 | 20.00 | 8.84 | 6.67 | 10.00 |
| 合计 | 100 | 100 | 100 | 100 |
双倍余额递减:第 1 年 105 × 40% = 42;第 2 年 63 × 40% = 25.2;第 3 年 37.8 × 40% = 15.12;第 4、5 年(22.68 − 5)÷ 2 = 8.84。总额不变,只改变各年利润的分布。
四、选择与估计(第十七至十九条)
| 问题 | 要点 |
| 选哪种方法? | 应反映与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;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|
| 寿命、残值、方法多久复核? | 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复核 |
| 复核后要改怎么办? | 属于会计估计变更,向后调整,不追溯重述 |
| 哪些不提折旧? | 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;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(第十四条) |
| 何时开始提? | 按月计提(第十八条);鞍钢政策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 |
五、无形资产的摊销(《无形资产》第十七至十九条)
| 情形 | 处理 |
| 使用寿命有限 | 在寿命内摊销;方法应反映预期消耗方式,无法可靠确定时用直线法 |
| 使用寿命不确定 | 不摊销,每年做减值测试 |
| 残值 | 一般为零(两种例外情形见第十八条) |
| 自创商誉、品牌 | 不确认为无形资产(第十一条) |
六、两家公司的真实政策(2025 年报)
| 公司 | 固定资产 | 无形资产 |
| 鞍钢股份 | 年限平均法:房屋 40 年、机器设备 17–24 年、其他 5–12 年;残值率 3%–5% | 直线摊销;2025 年摊销 4.51 亿元,土地使用权占原值大头 |
| 中国铁建 | 多数年限平均法(房屋 20–35 年、施工机械 10–25 年,残值率 5%);研发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;部分大型施工设备工作量法 |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按预期实现方式摊销(车流量法或直线法);2025 年计提摊销 43.42 亿元,其中特许经营权 32.56 亿元 |
七、分录
购入: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(增值税另记进项税额)
计提折旧:借 管理费用 / 制造费用 / 销售费用 贷 累计折旧
摊销:借 管理费用 / 生产成本 贷 累计摊销
处置:借 银行存款、累计折旧 贷 固定资产、资产处置损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