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动资产速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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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断规则(第30号准则第十七条)

满足任一条 → 流动资产:

  1.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、出售或耗用
  2.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
  3.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
  4. 使用不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

其余 → 非流动资产(第十八条)。
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→ 转列流动资产。

一句话口诀

“一年或一个周期,取长的那个;看用途,不看东西。”

营业周期 > 1 年(房地产、造船)→ 相关资产仍算流动。
周期不能确定 → 按 1 年算。

报表顺序(财会〔2019〕6号)

1货币资金
2交易性金融资产
3衍生金融资产
4应收票据
5应收账款
6应收款项融资
7预付款项
8其他应收款
9存货
10合同资产
11持有待售资产
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
13其他流动资产
流动资产合计

加粗 = 核心项目。越靠上,通常变现越快。

容易混淆的几对

应收账款卖货/服务的应收,无票据
应收票据卖货/服务的应收,拿到商业汇票
其他应收款与销售无关:备用金、押金、应收利息/股利
预付款项我们先付钱给供应商(资产)
预收款项 / 合同负债客户先付钱给我们(负债,不是资产)
存货 vs 固定资产卖的楼 = 存货;自用的楼 = 固定资产
交易性金融资产 vs 长期股权投资短期炒卖 vs 长期持有、施加影响或控制

读报表的第一步

流动资产合计 ÷ 资产总计 = 资产结构里“活钱”的比例。
贸易、零售企业通常偏高;重资产制造、公用事业通常偏低。(后续课程展开)

原文出处

第30号准则 财务报表列报
财会〔2019〕6号 报表格式(附件2)
第1号准则 存货
IAS 1(国际对照)